國家新聞出版署征求意見:網絡游戲直播不得出現(xiàn)高額打賞
12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署就《網絡游戲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為網絡游戲提供宣傳推廣服務的單位,應當查驗服務對象的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不得發(fā)布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網絡游戲廣告。
網絡游戲直播不得出現(xiàn)高額打賞。
網絡游戲的宣傳推廣不得含有本辦法第十六條所列內容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禁止內容。
《網絡游戲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
第十六條【禁止性內容】網絡游戲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ㄒ唬┓磳椃ù_定的基本原則的;
?。ǘ┪:医y(tǒng)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ㄋ模┥縿用褡宄鸷?、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ㄎ澹┢茐膰易诮陶?,宣揚邪教、迷信的;
?。┥⒉贾{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ò耍┪耆杌蛘哒u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危害社會公德或者中華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的;
?。ㄊ┱T發(fā)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和違法犯罪行為的;
?。ㄊ唬┛植馈埧岬确梁ξ闯赡耆松硇慕】档?;
?。ㄊ┓?、行政法規(guī)禁止的其他內容和玩法的。
網絡游戲出版經營單位在境外運營發(fā)行游戲,應自覺遵守網絡游戲內容禁止性規(guī)定,堅守中華文化立場、遵循國際規(guī)則和文化傳播規(guī)律,不得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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